日前,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法槌落下。被告人宋某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当庭判处拘役五个月。这是贵州省首例同一货运车辆两次超百吨、以危险作业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案件源于今年1月26日的一次路面执法。当天下午,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以下简称三支队)一大队两名交通执法人员在S216线K128+000米处开展行政检查。一辆贵Bxxxx号四轴货车驶过,车身明显下沉,轮胎形变严重。执法人员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将车辆引导至姚家营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结果显示,该车法定总质量限值31吨,实际车货总重110.10吨,超限79.1吨,超限率高达255%。执法人员当场告知驾驶员宋某某检测结果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消除违法行为,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继续上路。宋某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签字确认后将车辆停放于卸货场。
执法人员随后启动溯源核查,调取历史执法档案后发现,宋某某并非初犯。三支队一大队九中队负责人介绍:“该车在2025年3月就曾因车货总重达109.95吨被查处,所属企业当时已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但当事人在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依然铤而走险。当事人行为已经涉嫌危险作业罪,三支队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百吨王”卸货现场。
夜色中,除了敏锐的耳朵,检漏员们还需要借助一系列专业的工具。叶师傅就向记者展示了他们最常用的“听诊器”之一——听音杆。
“百吨王”超限超载危害突出:过重荷载会碾压损毁路面、损伤桥梁结构,大幅缩减公路服役年限,诱发路面沉陷、桥体开裂等病害,持续推高道路养护开支,严重侵蚀公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同时,超限会加重车辆制动、转向系统负荷,致使刹车制动距离延长、轮胎爆胎风险剧增,极易引发侧翻、追尾等重特大交通事故,严重危及过往车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应当判定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及《最⾼⼈⺠法院 最⾼⼈⺠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宋某某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行政机关责令整改后拒不执行,其驾驶车辆在公共道路行驶,对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危险,已涉嫌危险作业罪。三支队严格遵循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移送程序逐项审议把关。

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召开联席会议。
2026年1月30日,三支队将全套案卷材料、检测数据、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正式移送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2月11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6月15日,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作业罪对宋某某提起公诉。6月29日,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宋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法院认为,宋某某两次超百吨且间隔不足一年,屡罚屡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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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该案实现路面查处、源头追责、刑事追诉全链条闭环处置。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成功查办,填补了全省治超领域行刑衔接重大案件办理的空白,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方式,严厉打击恶性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延伸开展货运源头倒查工作,深入货运厂区、装载站点核查装载台账,追究企业违规配载、放任超限运输主体责任;打通行刑衔接处置通道,对严重超限、多次违法的“百吨王”,同步启动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流程,改变“一罚了之”的浅层整治模式,彻底打破了货运行业“超限只是罚款”的错误认知,形成了强力震慑。

姚家营检测站。
口碑信誉配资此后,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将继续加密全域联合治超管控;常态化筛查重型货车,做到“百吨王”露头即查,压缩违法运输通行空间;抓实货运源头长效管控配资风控工具,建立违规装载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多次放任超限出场的企业约谈警示、依法处罚,从源头杜绝超载配载行为;完善行刑衔接闭环处置机制;梳理本次大案办理流程,固化路面查处、证据固定、源头倒查、司法移送标准化流程;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重型超限涉刑案件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重型超限涉刑案件取证、移送标准,保持严重超限违法高压惩戒力度,持续维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与道路通行安全,为贵州交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贡献。(文/图 贵州交通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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